前些天,好友萧涵发了篇文章标题为:萧涵SEO的本质:是一个强盗给我看,文章大家可以看看,反正金华是觉得带大家逛了一大圈花园后,结果还是带回了萧涵是个“强盗”的“本质”上,还说读者的理解有问题,由于这几天一直比较忙,大家都知道我们7月24号东莞SEO交流会是由我和红涛组织的,而且马上就要开始了,很多事情都要处理、协商、安排好,也就没有写这篇文章,现在金华再将事情的意思大概叙述一遍:
萧涵的主题自去年发布1.0版本以来就深受大家的喜爱,到目前为止,总共升级过两次,发布到3.0版本,由于之前一直有非常多的人直接加萧涵的QQ询问版权应该如何去除,还有很多人直接在百度知道提问如何去除版权,这让作为原创作者的萧涵感觉很悲哀。到目前为止,保留估计萧涵设计的主题下载使用量高达上万次,有些敬佩萧涵的朋友都自主的留了版权,但有一些不尊重版权的却千方百计的想尽办法去除。
作为主题的作者,当然不希望自己的心血白费,就跟我们在博客上写的原创文章被人无耻的抄袭或转载然后还写上自己是作者一样,所以在3.0版本设计时萧涵使用了一些技术手段来防止版权被恶意删改,结果引来了某人极大的不爽,于是就出现在自己博客上大骂萧涵是强盗的一事。
那篇文章的作者一再的强调,用技术手段防止版权被删改就是强盗行为,还说要么就别共享,要共享就要做好被人改版权的准备,不能让他为了更改版权花费了那么大的时间和精力。
事情就是这么一回事,简单总结:有人想修改萧涵主题的版权,结果发现技术不行,最后托朋友终于去除掉了,所以在博客上公布去除的方法,还骂萧涵这种技术手段是强盗行为,因为浪费了他修改版权的时间。
今天看到ZAC发了一条微博,内容如下:
最让我心疼的博客评论。我的博客帖子除了标明转载或翻译的,其它一律是我原创。抄袭者不给链接也就算了;不留作者版权,也随他去;甚至把作者改成抄袭者自己,也只能在心里诅咒一下就算了。可居然经常被人怀疑我是抄袭别人的,这让人情何以堪啊
他说的也是版权一事,正如他描述的一样,不给链接就算了,不留版权也就算了,居然还经常被怀疑原创作者是不是抄袭者。
国人的版权意识不强,不过发展到现在,已经有很多朋友开始重视这些事了,因为都在一个圈子里混,如果你的无耻被人发现了,那你的行为必将受到大家的唾弃。
如萧涵事件一样,人家辛苦开发出来的主题,你不留链接,好歹也将:Theme Designed by 萧涵 这几个文字留下啊,你不仅不留,还将Theme Designed by 萧涵 改成自己的,这让作者情何以堪?你修改就修改,反正作者是共享出来的,那也就算了,竟然还专门写文章来骂作者是强盗,不应该让他去除个版权还费那么大的劲,这就有些过火了。
金华在对方博客评论时举过一个例子:假如一个作者开发出来软件免费供大家使用,由于你想反编译将别人的版权修改为自己的,但是自己又没那个能力,所以就大骂作者强盗,不应该把反编译搞得那么难,应该将软件的源代码也一并放出来。 这种无耻的行为,加无耻的要求,大家觉得合适么?
事情已经过去了,金华不是针对他来说这事的,而是大家应该深思一下,免费的东西,你可以选择用,也可以选择不用!没有必要对辛苦贡献出来的作者说三道四的,你也没资格说别人。版权这个东西是个虚无的,很多朋友都知道中国人不注重版权,但那都是以前了,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文明程度提升,版权终究还是会被大家所认可的。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从文章的版权再到主题的版权等等,你注重了,不就是在为社会的进步做贡献么?
最后说一下,今天看到萧涵的新主题已经启用了,而且也已经决定不再共享了。发生这种事,如果是我,我也不会选择共享!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人,你们自己好好反省一下吧,不要强词夺理,更不要愚弄大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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